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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07-06 点击数:

 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害处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远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包含两层含义:1、工伤发生时劳动者本人可获得物质帮助;2、劳动者因工伤死亡时其遗属可获得物质帮助。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害处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作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害处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远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工伤保险的特点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其他人都不能全部避免职业害处。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其他职工发生工伤问题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没有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工伤即职业害处所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害处到职工生命健康,并由此造成职工及家庭成员的精神痛苦和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劳动者的生命健康权、生存权和劳动权受到影响、损害甚至被剥夺了。因此工伤保险是基于对工伤职工的赔偿责任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其他社会保险是基于对职工生活困难的帮助和补偿责任而设立的。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问题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问题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6、工伤保险作为社会福利,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除了在工作时的意外害处,也包括职业病的政治费用报销、急性疾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故)。
  商业意外险提供的则是工作和休息时遭受的意外害处保障,优势体现为时间、空间上的广度。比如上下班途中遭遇的意外,假如是机动车交通问题害处可以由工伤赔偿,其他情况的意外害处则不属于工伤的保障范围。
  2010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工伤保险条例》作出修改扩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范围。草案规定:除现行规定的机动车问题以外,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非机动车交通问题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问题害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这条草案变成法律后对劳动者又是一大保障。

工伤保险遵循的十原则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惊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问题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
  10、集中管理原则。

 
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属于工伤?
 
  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问题害处或者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问题害处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问题害处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害处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害处或者发生问题下落不明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害处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发作的。
 
工伤认定中的职业病是指什么?
 
  职业病就是指《职业病防治法》中授权卫生部会同劳动保障部制定的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这一规定,结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适用范围的有关规定,条例中规定的患职业病的,主要是指条例覆盖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哪些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由于下列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哪些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问题害处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在赔付方面,医疗费用通常是由工伤保险先报销后,商业保险扣除以赔付部分对剩下的金额进行赔偿。身故或残疾保险金则是分别按照约定额度给付,不存在冲突现象。通常建议将商业意外险作为社保的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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